发布单位:弥勒市中医医院
招聘岗位:病理检验技师,肺病科医生,治未病科医生,神志病科医生,皮肤科医生,儿科医生,急诊科医生,骨科医生,老年病科医生,脑病科医生,外科医生,神经外科医生,脾胃病科医生,肿瘤康复科医生,感染性疾病科医生,检验师,重症医学科医生,口腔科种植医生
工作地点:红河
职位数量:18
招聘人数:20
报名截止日期:2024-12-19
报名时间:见公告详情页
报名方式:见公告详情页
附件:打开公告详情页即可下载
公告标题:云南省弥勒市中医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20名备案制工作人员公告(第二批)
公告详情:
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,改善人才队伍结构,提高服务能力,促进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》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》《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》《弥勒市公立医院备案制人员管理实施办法》等有关文件规定,报经弥勒市人社等部门批准同意,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事业单位备案制工作人员。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对象和岗位条件
详见《弥勒市中医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(第二批)》(附件1)。
二、招聘的基本条件
(一)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2.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遵守宪法和法律;
3.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、专业及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;
4.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;
5.符合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。招聘年龄35周岁以下的(1989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),招聘年龄40周岁以下的(1984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);
6.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。
(二)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
1.红河州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;
2.受到党纪政务处分,其影响期或处分期限未满的;
3.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人员;
4.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;
5.因违纪被所在单位取消录用(招聘)资格、开除、辞退、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人员;
6.在以往机关事业单位招录(招聘)考试、体检或考察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(聘)用纪律行为的人员;
7.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;
8.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。
三、招聘程序
(一)报名和资格审查
1.时间及地点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,与资格审查一并进行,资格审查合格者当场发放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单。
时间:2024年12月13日—12月19日(上午8:30—11:30,下午2:30—5:30,周末除外)。
地点:弥勒市中医医院医技楼五楼运营发展部人力资源办公室。
2.所需材料及相关要求。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,每人限报1个岗位,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:
(1)《2024年弥勒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》一式两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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